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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改革亮点观察 激发活力看农改

原标题:广西农村改革亮点观察 激发活力看农改

    近日,迎来新榨季的崇左市驮卢镇莲塘村安定屯蔗农,从农银金融租赁公司接收到6台甘蔗收割机,正式启动了广西金融租赁支持购置甘蔗联合收割机项目。

    以前,蔗农普遍买不起、用不起价格昂贵的大型收割机,而这种金融租赁支持的新模式,把金融、企业、业主、农民及合作社等力量整合起来,不仅解决了蔗农之忧,更进一步探索蔗区“用什么样的机械、怎样用这个机械以及谁来用这个机械”的问题,从根本上助力广西糖业走出困境。

    改革出活力,创新出效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纵深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激发了农业发展活力,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好局、起好步。

    明晰农村产权,让“本本”成为“本钱”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必须促使土地等要素加快流动和重新组合。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明晰的产权。

    2014年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座谈会在玉林召开。就在此前不久,广西农村第一本《房屋所有权证》、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一本《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权属证书》从这里发出。坚持“六权”统揽考虑、整体推进,一体化改革、一竿子到底的“玉林经验”,成为我区各地农村综合改革可供借鉴的好路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权属清楚的全部予以核发土地所有权证,已发证面积占全区集体土地总面积的97.28%。

    2014年,在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一期工程工作的基础上,全区全面开展了二期工程工作。截至当年10月底,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发证2.04万宗,占应发证总数的61.23%;完成农村宅基地发证689.26万宗,占应发证总数的90.30%。

    按照要求,2014年底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要完成90%以上符合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下一步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供保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改革夯实基础。

    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相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因直接关系千万农户切身利益而广受农民群众关注,成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自治区要求,2017年广西要基本完成这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

    2014年,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全面启动。截至11月30日,全区共有106个县(市、区)、250个乡(镇)开展试点,其中自治区级试点125个,市、县级试点125个,涉及2035个村、149万户农户、687万亩耕地。全区已投入经费2.1亿元。部分试点村已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耕地面积7.9万亩,涉及农户1.9万户,为2015年我区全面铺开这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进。

    土地仍是那一块,房屋还是那一栋,林子也是那一片,和以往不同的是多了一本本“身份证”。正是有了这些“本本”,明晰了农村产权,保护了农民权益,夯实了改革基础,温暖着农民心田。

    适度规模经营,让种地更有盼头

    冬日,在阳朔县福利镇枫林村万亩黑皮果蔗种植基地里,种蔗大户苏阳福承包120多亩地种下的果蔗喜获丰收。

    他请了20多人帮忙收割,虽然一个工人一天工钱要70元,但今年果蔗价钱不错,他的100多亩地还能赚一把。“2015年,阳朔县实施土地流转新政策,连片承包耕地50亩3年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流转土地搞经营,大有盼头!”苏阳福说。

    确权是基础,流转活权是关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自治区先后出台政策,对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服务措施同时跟上。截至2014年9月底,全区已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448个,其中县级40个,乡(镇)级408个。全区建立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的县区有81个,占全区涉农县区总数的73.6%。

    农村土地流转速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不断扩大。预计全年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120万亩,累计流转面积超过660万亩。

    流转土地主要流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区连片承租农户承包地50亩以上的企业或大户已达1.1028万家,总承租面积266万亩,占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4%。

    各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涌现。如崇左市农民自发“土地互换、小块并大块、确权流转”,贵港夏里村“水田以小并大、确权入股合作”,横县朝南村“承包土地集体合作”,富川田洲村“承包地互换”,西林“承包地季节性流转”等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流转总面积中,出租、转包、入股、转让及其他方式(包括互换)比例分别是60.2%、23.6%、1.4%、1.7%和13.1%,出租方式占到3/5以上。

    全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和流转率最大的玉林市,流转面积达122万亩,占全市承包地面积的45.98%,不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是全区平均水平的两倍多。目前玉林市形成了50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2073个,其中1000亩以上产业化基地43个,初步呈现出农村土地向适度规模集中的现代农业发展态势。

    “鼓励、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能单纯理解成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张,更不能简单等同于土地兼并。”自治区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强调,流转耕地要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巩固良好势头,改革迎来关键之年

    对照年初改革清单,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各项改革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改革将突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金融改革、农民工工作体制机制、扶贫工作体制机制等创新改革,使全区农业、农村、农民享受到最大化的改革红利。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一步创新工作办法,细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逐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均发证至村民小组。

    ——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在2014年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确权试点,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管理平台。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出台后,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方案,积极推进落实,力争在广西开展试点。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快出台《关于加快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

    ——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则,明确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的准入标准和要求。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记者 覃宇扬 本报通讯员 贺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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